许昌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此回复纯属糊弄百姓!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1-08-30
导读:
此前,我们向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举报恒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达)、河南恒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恒屹)、河南恒众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恒众)涉嫌强制交易、垄断市场一事,终于等来了让人难以信服、且浮想联翩的结果(附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此前,我们向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举报恒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达)、河南恒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恒屹)、河南恒众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恒众)涉嫌强制交易、垄断市场一事,终于等来了让人难以信服、且浮想联翩的结果(附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截图)!
前期事件概述如下:2021年4月份以来,针对此问题我们多次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举报。但我们认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理此问题上存在不作为、懒作为情况。因此,7月12日,我们向国家信访局信访司实名上访,上访件批复后,许昌信访办责令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
8月24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我们去领取调查回复。我们到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后,该局黄姓负责人首先要我们在调查回复上签字,且签完字才可以让我们看调查回复。我们没有看过调查内容,怎么可能会签字?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该负责人才让我们看了这份调查回复。
看完回复,我们问这名负责人:你们调查过同期商品砼、砂浆的价格吗?
答:调查过了。
我们又问:调查了几家?
答:调查了恒众一家。
这就奇怪了:我们举报恒达伙同恒屹和恒众强制交易、垄断经营一事,写明了恒众给我们的商品砼、砂浆等建材高于市场同期价格30%——80%不等,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此事成立的调查组,居然只去了我们举报的这家商混站问了问价格(有调查组负责人关于此事的录音录像为证),然后就草草的结案,这不笑话吗?作为职能部门,难道不知道货比三家、对比出真相的道理吗?就好像我举报张三哄抬物价,调查组只去问张三一人:你卖的货品是市场价吗?
难不成张三良心发现,承认违法交易不成?
在这份调查回复第二页第一段中,调查组认可恒众是恒达西郡项目商品砼、砂浆等建材(唯一)供应商,也就直接承认了我们举报恒达伙同恒屹、恒众以软暴力方式、在商品砼、砂浆供应上垄断经营、牟取暴利一事(后附举报信截图)。既然承认垄断经营,又何来的未发现垄断经营一说?这样的回复符合逻辑关系吗?这不前后矛盾吗?
接下来,调查回复说:未发现三家公司存在股权投资关系和共同股东。这就更可笑了。至少,我们曾向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恒屹和恒众两家公司股东之间最直接的亲属关系(兄弟、父子等关系算不算一家人?)图表。可是,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们提供的关于恒屹、恒众两家公司股东的这种亲属关系,装作看不见,根本就不予理会。这种偏听偏信、有选择的采用所谓的证据、答非所问式的调查回复,能服众吗?经得起推敲吗?
再问:像这样不严谨的调查回复,是糊弄举报人,还是糊弄上级?而能够出此这么不严谨的调查回复,其背后有没有见不得光的东西?有没有和相关企业之间,存在一些不为人道的事情呢?
带着此种疑问,继续往下看。在这份调查回复第二页第二段,整段都在为涉被举报企业开脱,之后,调查组话锋一转,武断的把我们的举报定性为“建筑活动纠纷”。
在这份回复函中,充斥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推诿扯皮。这是一份不符合逻辑关系、事实关系的回复,也是一份敷衍了事、不作为乱作为、教科书式的回复,这份回复,可以作为答非所问、推诿扯皮之类官文的范本。
我们之所以没有在这份调查回复上签字,乃是基于事实、不予认可、据理抗争使然。我们知道,举报之路很漫长,但我们一定会抗争到底!
我们也坚信:在法治社会的今天,那些糊弄上级、糊弄百姓、上班混日子的官僚,在现在的法治社会体系里毕竟属于少数!
这世上一定有说理的地方,也有讲法的地方!
前期事件概述如下:2021年4月份以来,针对此问题我们多次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举报。但我们认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处理此问题上存在不作为、懒作为情况。因此,7月12日,我们向国家信访局信访司实名上访,上访件批复后,许昌信访办责令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
8月24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我们去领取调查回复。我们到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后,该局黄姓负责人首先要我们在调查回复上签字,且签完字才可以让我们看调查回复。我们没有看过调查内容,怎么可能会签字?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该负责人才让我们看了这份调查回复。
看完回复,我们问这名负责人:你们调查过同期商品砼、砂浆的价格吗?
答:调查过了。
我们又问:调查了几家?
答:调查了恒众一家。
这就奇怪了:我们举报恒达伙同恒屹和恒众强制交易、垄断经营一事,写明了恒众给我们的商品砼、砂浆等建材高于市场同期价格30%——80%不等,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此事成立的调查组,居然只去了我们举报的这家商混站问了问价格(有调查组负责人关于此事的录音录像为证),然后就草草的结案,这不笑话吗?作为职能部门,难道不知道货比三家、对比出真相的道理吗?就好像我举报张三哄抬物价,调查组只去问张三一人:你卖的货品是市场价吗?
难不成张三良心发现,承认违法交易不成?
在这份调查回复第二页第一段中,调查组认可恒众是恒达西郡项目商品砼、砂浆等建材(唯一)供应商,也就直接承认了我们举报恒达伙同恒屹、恒众以软暴力方式、在商品砼、砂浆供应上垄断经营、牟取暴利一事(后附举报信截图)。既然承认垄断经营,又何来的未发现垄断经营一说?这样的回复符合逻辑关系吗?这不前后矛盾吗?
接下来,调查回复说:未发现三家公司存在股权投资关系和共同股东。这就更可笑了。至少,我们曾向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恒屹和恒众两家公司股东之间最直接的亲属关系(兄弟、父子等关系算不算一家人?)图表。可是,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们提供的关于恒屹、恒众两家公司股东的这种亲属关系,装作看不见,根本就不予理会。这种偏听偏信、有选择的采用所谓的证据、答非所问式的调查回复,能服众吗?经得起推敲吗?
再问:像这样不严谨的调查回复,是糊弄举报人,还是糊弄上级?而能够出此这么不严谨的调查回复,其背后有没有见不得光的东西?有没有和相关企业之间,存在一些不为人道的事情呢?
带着此种疑问,继续往下看。在这份调查回复第二页第二段,整段都在为涉被举报企业开脱,之后,调查组话锋一转,武断的把我们的举报定性为“建筑活动纠纷”。
在这份回复函中,充斥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推诿扯皮。这是一份不符合逻辑关系、事实关系的回复,也是一份敷衍了事、不作为乱作为、教科书式的回复,这份回复,可以作为答非所问、推诿扯皮之类官文的范本。
我们之所以没有在这份调查回复上签字,乃是基于事实、不予认可、据理抗争使然。我们知道,举报之路很漫长,但我们一定会抗争到底!
我们也坚信:在法治社会的今天,那些糊弄上级、糊弄百姓、上班混日子的官僚,在现在的法治社会体系里毕竟属于少数!
这世上一定有说理的地方,也有讲法的地方!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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