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延安宝塔区四中,这样的评估究竟算不算弄虚作假?
延安金马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是一家承包学校灶务的饮食文化企业,2004年开始承包了四中(宝塔高级中学)一灶。2020年底四中更换了领导,新领导上任半年后,开始了大刀破斧的改革,全部外服业务随着新领导的意图全部更换,包括教职工灶也没有躲过,2021年金马公司不得不退出该学校一灶经营,至此金马公司结束了在四中17年的外服经营活动。
金马公司是2004年参与四中的外服项目,当时一灶仅供800人就餐,到2016年时,就餐人数达到8000人之多。所以在此期间金马公司投资了5oo多万更换了设备。2021年金马公司与四中新领导协商后同意将金马公司设备接管,并办理了交接手续。四中新领导也保证在今后的评估中公正公平。
随后四中新任领导刚愎自用,单独聘请了延安巨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金马公司投入500多万元之多财产进行了评估。接下来巨达评估公司整整用了三个月时间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只有对账单350万,即,评估了350万。于是金马公司多次找校方,校方的回答是评估公司报告出不来,金马公司曾经几次问过巨达评估公司,然而每次都借口评估没有出来。试问,既然评估报告没有出来,为什么评估结果350万就出来了呢?这就让金马公司纳闷了,财产交接是四中与金马公司双方的事情,如果需要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双方也应该协商一致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符合本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干预。评估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当事人的,由全体当事人协商委托评估机构。委托开展法定评估业务,应当依法选择评估机构”。如果说四中新领导不懂得相关评估法律,那么巨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能知法犯法吧?
对涉及两个当事人以上,在选择评估机构时,评估机构不仅仅有双方当事人授权,即使是评估师也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选择挑选。但是,金马公司从来没有任何书面授权巨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不得不说巨达评估公司是违法评估。
巨达评估公司为什么要违法评估呢?中国有一局俗话“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抛开金马公司单方面拿了四中了的钱财,就得为人家分忧解愁。接下来巨达评估公司将540万的财物评估为350万元,缩水了五分之二。
由于资产评估结论是相关当事方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因此资产评估服务必然引起当事方的金马公司关注,在金马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四中单独授权巨达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对这样的评估,巨达评估公司最起码在程序上是违法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现在金马公司只知道评估结果是350万,而具体的评估文本却不让看。金马公司曾经几次问过巨达评估公司,然而每次都借口评估没有出来,而四中新任领导却告诉金马公司评估数字350万,试图让金马公司接受。不得不说,这样的评估方式玩的是是猫捉老鼠游戏。
各位网友,资产评估结论是为当事双方提供了评价资产评估服务的重要依据,所以是当事双方协商选择一家评估公司,但是巨达评估公司仅得到一方面的授权,这样的评估出来的350万,不得不让人怀疑。资产评估结论也是双方当事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合理抗辩的重要手段之一。试想想,一旦将巨达评估公司“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评估报告拿到法庭上,金马公司将处于司法中的被动地位。
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不论执行何种资产类型、何种评估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应当履行必要的资产评估评估基本程序,按照工作步骤有计划地进行资产评估。那么巨达评估公司这份评估报告,究竟有多少可行性呢?自从评估开始后,金马公司转为重点关注巨达评估公司和评估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是否恰当履行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但是在两点上是违法的,一,选择评估机构时,选择那句评估公司,将金马公司排挤在外;二,选择评估员又将金马公司排挤在外。因此,没有履行资产评估程序。
讲重要的当事人排挤在外,由评估公司与四中违背程序,强迫金马公司接受有利于四中的评估结论。巨达评估公司所谓的评估报告没有出来,是双方表演双簧的需要,而四中新任却说评估结论出来了350万,要求金马公司接受这个数字。一旦接受,他们就会拿出评估报告要金马公司签字,一旦签字,就构成了双方当事人志愿的事实,巨达评估公司就避开了评估中的违法风险。这种方法是评估中常用的套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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