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山西省委林武书记并蓝佛安省长的 一封实名反映信
运城市水务局北赵引黄南干渠安全隐患导致“人命事故”,谁来管?
尊敬的林武书记并蓝佛安省长:你们好!
我叫卢晓娜,山西省万荣县人,今天我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向你们写信实属无奈之举。
我儿子名叫轩轩,今年五岁。2021年8月24日18时左右,在运城市万荣县王显乡东赵村村东口附近和村里小朋友玩耍时,掉落北赵引黄南干渠,溺水身亡。
随后,我在事发地发现落水处与村民居住地只相隔150米左右,并且有多处安全隐患:
一、在通往渠道的路上无任何警示牌和围栏。
二、架设在渠道上的小桥没有任何安全围挡。
三、在渠道边私自加建台阶,台阶周边没有安装安全护栏或围挡。
四、村东口的摄像头废弃多年,无人管理,形同虚设。桥周边更没有监控,也没有人管理,更没有任何救援设施。
五、渠道放水前没有通知周边村民,村民概不知情。
这些安全问题的存在,对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影响是巨大的,也正是这些人为的疏忽和问题倒致我儿溺水身亡。
事发后乡,县、市的父母官没有任何人过问家属情况,反而相互推诿扯皮。
渠道以小桥为界,一边属于万荣县,另一边属于临猗县。去万荣县人民政府追问此事时告知,落水点属于临猗县北辛乡丁庄村,他们已经将此事转到临猗县了。再去向临猗县北辛乡政府追问时,乡政府黄书记说他不知道此事,需要了解一下。两天后告知,他们管不了让往上级反映。
据附近村民反映:近几年来北赵引黄渠段曾经发生过多起溺水死亡事件,村民说附近荣和镇谢村、贾巷村、万荣东张村等等,有村民掉落渠道身亡。
引黄渠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却因为存在的安全隐患给周边村民带来危险,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从孩子溺水死亡至今,我分别向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信访局,运城信访局、应急管理局、水务局反映此事,无论是监管单位还是各级政府都没有一个公道说法。且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安全隐患问题,他们不仅不重视,还推卸责任。
请问:安全监管单位、渠道主管单位和乡政府是如何落实省里政策的?如何消除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如何让百姓安居的?南干引黄渠如此多的安全漏洞,主体负责人薛军是如何落实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的?是在敷衍藐视国家政策?还是?
难道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还不能够引起足够重视吗?你们父母官的意义何在?
6月22日,省委书记林武在阳泉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要“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请问运城市人民政府、运城市安全监管单位、渠道主管单位、运城市水务局和运城北赵引黄工程管理局以及万荣县政府、王显乡政府、临猗县北辛乡政府:你们是如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的?是如何落实蓝省长提出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怎样落实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具体要求的?
尊敬的林武书记并蓝佛安省长:在此,我怀着丧失爱子的沉痛心情,恳请你们责成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给于督促调查,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不重视、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给受害人一个合理的说法,给东赵村及周边居民一个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避免悲剧重演!
此礼!
实名反映人:卢晓娜
身份证号码:142725199004063623
联系电话:13611173321,15035154952
2021年12月27日
本人承诺以上所述属实,如有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后附事件照片)
1.村东口废弃许久的摄像头。
2.警示牌无人理会,分水口没有防护与救援设施。
3.村东头150米左右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 水渠两边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 管理站房形同虚设,无人看守。
6、2021.9.30,事发一个月后才安装的简易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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