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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收回自家田埂竟遭邻居打砸破坏恶意报复

来源:未知 编辑:大红袍 时间:2022-12-03
导读: 本是土地使用权属于自家的田埂,为了让邻居出门方便借给其出入行走,邻居也承诺其可随时收回田埂的使用权。然而,当自己因为在田埂修建生物排污系统想收回时,却遭到了邻居的恶意报复,不仅打砸毁坏生活排水、墙围等,而且竟然使用不明利器射击钢化玻璃门,

   本是土地使用权属于自家的田埂,为了让邻居出门方便借给其出入行走,邻居也承诺其可随时收回田埂的使用权。然而,当自己因为在田埂修建生物排污系统想收回时,却遭到了邻居的恶意报复,不仅打砸毁坏生活排水、墙围等,而且竟然使用不明利器射击钢化玻璃门,给家人生命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之后迫于邻居家族势力,在镇政府、派 出 所、土地所、司法所、村委会等五部门协调下达成和解。然仅仅过去一年时间,邻居又反悔将自家告上法 院要 求拆除墙围。而法 院不顾五部门调解协议,两审判决均要 求拆除墙围。到底是该听从五部门的调解还是听从法 院的判决?这让福建省安溪县的农民卢双毅犯了难,难道政府的调解需要法 院的盖章才能生效?自己的合法权益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收回自家田埂竟遭邻居打砸破坏墙围不明武 器射击钢化玻璃门

据福建省安溪县金谷镇汤内村中堀132号村民卢双毅向媒体反映:他与卢梧桐一家系邻居。卢梧桐一家的房子因无路可走,借用了自家的田埂行走,后在承诺他可随时收回田地的情况下,才同意让卢梧桐一家硬化其所借用的田埂及部分田地。之后因自家房子日常生活排水及生化池排水遭破坏,恶意阻挡无法解决,只得收回卢梧桐一家子借用的田埂及田地,以便修筑排污系统、生化池、围墙等。

而卢梧桐一家为此心生不满,于2020年七、八月期间打砸卢双毅家墙围,破坏其厨房、生化池、生活排水、围墙、不锈钢围栏等财产。2020年7月31日,卢双毅家更是遭到不明武 器射击,距离几十米远击破了三楼房钢化玻璃,严重威胁到了卢双毅家人的生命安全。

后卢双毅妻子林秀萍报警处理,卢双毅自始至终连报警都没参与,且被做多份口供笔录,要提供资料证明!甚至卢双毅家三楼钢化玻璃门被不明武 器击破后,公 安机关竟然无法破案查实;多次调解无果,只判卢梧桐小儿子治安拘留四天。且以事隔一年后卢双毅砍其土地上荔枝树枝为由,判卢双毅治安拘留三天。因为土地证明是卢双毅的,所以当初报警查明笔录做一半就停止,卢双毅不服并复议成功。

距离几十米远,钢化玻璃门被击破,严重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至今多个部门都没办法查实?是技术缺 陷还是故意为之?当初卢双毅有提议让查卢梧桐家监控,可否有查?有没有做关于击破钢化玻璃门的相关笔录?要让受害者提供线索可能吗?这个是不是身为警 察该查实的责任?

五部门调解两家签订协议书和平共处不追究责任

卢双毅老婆报警后,安溪县公 安 局金谷派 出 所及刑侦大队虽出警进行调查,也对损毁的玻璃进行了弹孔拍照。但迫于恶势力及官场权势无奈妥协,于2020年12月31日,在金谷派 出 所、金谷镇政府、金谷土地所、金谷司法所、汤内村委会等五个部门联合主持下,提供两个方案:1、卢梧桐一家把卢双毅家大门前水利沟边1.5米砌墙围与现有墙围同高,卢双毅让其拆除暂借墙围地方互相置换;2、保持现状,双方不得互相干扰耕作;拍照双方全家签字为证,卢梧桐一家选择保持现状。

后卢双毅一家与卢梧桐一家人也在汤内村部二楼现场五部门见证下调解成功,卢双毅撤销行政复议,也没继续深究卢梧桐一家的责任,也没再深究不明武 器来源,卢梧桐一家同意保留卢双毅修建围墙的现状,签署了《治安调解协议书》。并在协议生效后改造(厨房,生化池,墙围内挖大化污池)同时也做上不锈钢护栏;卢梧桐一家也从其他处出入,后两家相安无事。

法院无视五部门调解协议两审判决拆除墙围

而签协议后,卢梧桐一家有向付厝买路通行,后不知为何付厝把钱退给他,不让他通行了。因此,卢梧桐又在双方协议签署近10个月后的2019年初,利用法 院关系,聘请律师到金谷镇政府欲起 诉卢双毅,以治安调解协议漏洞,反悔不遵守签署的《治安调解协议书》,将卢双毅告上法庭,要其拆除其同意保留的围墙,而法 院竟然也无视调解协议,判决卢双毅无条件拆除双方同意保留的(2019年就砌好)围墙。让卢梧桐家多路通行,卢双毅不服判决上诉后法 院不予采纳又维持原判!

  卢梧桐一家已经放弃通行权与卢双毅签订治安调解协议!此后以其它道路通行10多个月,因对方路不再给予通行才反悔;按国家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风俗;卢双毅对此虽负有一定容忍义务,但也不是无条件拆除墙围为其做路;也没必要为其反悔买单,当地风俗是以物换物,为何一、二审、再审都以无条件拆除为其反悔买单做路?既然是处理相邻通行权,为何不判卢梧桐把占耕水利沟边退出来复路通行,为民众通行出入方便?

卢梧桐霸耕水利灌溉沟边,也是以前群众通行路线,如今法院判通行权只通卢梧桐一家,而卢梧桐霸占群众几十户通行道路装作无视。卢双毅有提出方案,法院调解卢梧桐拒绝吐出占耕作地,如此作为更有职权犯罪嫌疑。早在1984年颁布农田不盖屋,1985年颁布地方政府不得以法代批。为何卢梧桐能够办理良田盖房申请表?为何能够批80平方水田且能通过处罚方式损毁良田300多平方?是不是涉嫌违法,事过不再追责或退休时间长不再追责?

身为主审法官的陈进水(卢双毅上访陈进水至省市县)且不避嫌,指使卢双毅律师打电话给林秀萍电话让卢双毅本人接,威胁卢双毅要服从法 院处理,不然要治卢双毅家的媒体曝光罪。幸好当时有两名村干部与多名邻居在场可以证明,卢双毅隔天就把通话记录及证明提供给金谷纪检、镇政府,2020年12月31日金谷镇政府多个部门调解成功。这样的法官,这样的判决,是法院整体素质差,还是存在某种猫腻?如此有没有涉嫌违规、违 纪、违法?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2021年9月,卢梧桐又以物权保护 法起 诉卢双毅并立案处理,后因卢双毅提供土地及多方证明土地归属权,该为通行权再次立案处理;期间卢梧桐提供资料证明全部给予采纳,而卢双毅提供资料证明全部以利害关系及多种原因否决。最终以无条件排除妨害拆合法墙围为其通行。

既然水田中间盖房子,那么能通行的是田坎及灌溉沟,尊重历史通行也只有田坎及灌溉沟边,卢梧桐向卢双毅父母借田坎及部分土地临时通行,后又骗让其将土地硬化,并口头承诺需要时可无条件收回。因为是暂借免费的期间已回收两次!足以证明不存在历史古路?再者墙围已经砌好4年多,也已经成为现状,更应该尊重现实。而且在政府部门调解成功下完成。期间里面建有排水,蓄水化污池。为何事过因卢梧桐一家反悔,以通行权法 院判无条件拆除为其通行?卢双毅留有65公分供众人通行,请问:通行权是通人还是要通车?

当初公安调解提供两个方案,卢梧桐选择方案二:保持现状,不得干涉墙围内任何操作。也是等于放弃任何权益,事过10月反悔,卢双毅却要为其反悔买单,法院如此判决是否公正公平?为何法官在一审判决前,卢双毅要法 院到金谷镇政府了解清楚来龙去脉再判决,法官陈进水以没义务为由拒绝,直接判决无条件拆除,无计卢双毅一家合法权益与损失多大!土地使用权是卢双毅的,就算真的需要使用也要找卢双毅进行置换。可就因为法 院一句排除妨害,就要拆除卢双毅合法修建多年的围墙,如何让人信服?试问如此判决,让卢双毅的土地使用及生活污水排放等问题如何解决?而卢双毅花费的巨额费用谁来负责?既然协议无效,那么破坏墙围与射击钢化玻璃门的法律的责任又由谁来承担?对威胁卢双毅一家人生命安全的武器是不是要查清查实?

既然再审到现场勘察调解,卢双毅诉求再审人员到镇政府了解全部案情与多次调解过程,为何所有法 院调查人员都不愿意到当地公 安、镇政府、司法及土地所了解案情?怕知道真 相而无法继续袒护?还是担心政府部门包庇卢双毅?这样的办案方式、这样的判案对卢双毅是否公平公正?

到底是该听从政府还是听从法 院到底谁说了算?

既然法 院判决结果是双方可以不履行五部门的调解协议,那么因打砸给卢双毅造成的财产损失已经是巨大巨额,加上卢双毅家遭到不明武 器打击,犯罪事实案件清楚,已经涉嫌构成巨大的刑事案件。为何使其演变成治安案件并妥协处理好,现在又遇如此不公行为,已经让卢双毅退无可退,忍无可忍的极端了。

卢双毅通过媒体曝光此事,安溪法院、蓬莱法院多次约谈卢双毅。包括当庭法官、蓬莱法院院长与金谷镇镇长让卢双毅申请再审;泉州法院立案受理再审,11月18号蓬莱法院调解说要协调当初公安部门拟订第一条方案协调,说第二星期会来现场协调。结果11月26日直接处理判决驳回申请再审。当日卢双毅到金谷派 出 所,找主持调解人,想开份当初拟订两条方案的证明,以证明卢梧桐当初已经放弃从那通行权,且遭无法提供协议前证明拒绝。协议成功前天多名警 察现场测量,并有执法记录仪为证,农民要个合法权益证明就那么难吗?卢双毅都愿意撤销复议不追公 安责任人该负的责任,换回的却是如此冷漠,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状态,简直让人心寒。

综上所述:前有部门不公断卢双毅家生活污水排放,后有执法部门撑腰拆卢双毅家墙围,为卢梧桐一家大开方便之门,而卢梧桐一家的反悔,要卢双毅一家为其买单。这长期以来严重扰乱了卢双毅一家生活,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使其家人备受折磨。要卢双毅一家人如何生存和生活?是要把地道的农民逼上绝路,把事闹大了然后再事后追责吗?卢双毅愿意听从政府安排,但要听从五个部门协议,还是听从法 院判决?让普通老百姓知道到底镇政府、司法所、土地所、村委会调解是不是有效?该不该相信?是不是以后任何调解都要经法 院同意盖章才能生效?是否可以直接认为五个政府单位纯属忽悠无知百姓,根本不受法律依据保护?

为啥会出现如此情况?一再二,再而三,如此庞大的家族黑恶势力,如此胆大妄为包庇,保护!置法律法规何在?国法威严何存?一旦出现职权犯罪想的不是阻止继续犯错,而是选择帮忙掩盖,如何遮掩事实,避重就轻袒护。一审判决、二审维持真的如同传闻中那么真实!让生活在福建泉州的人民如何再相信政府?农民家园都保护不了,和谐社会在福建泉州只是笑话!如今是法治社会,扫黑除恶打击保护伞正在执行!竟然还有人胆敢顶风作案甘愿做保护伞,只手遮天,目无法纪?违法犯罪是否有追责期限?如果有那是多久不能追责?农民本身法律意识淡泊,有事只相信政府部门;镇政府、执法部门、土地所、司法所、村委联合调解协议,到法 院一个通行权,成为废纸,震惊的不单是农民还有相关部门。执法者都难以理解,何况是普通农民,我们坚信正义永远只会迟到而不会缺席。

因此,我们希望相关领导、政法委、纪检委、检察 院、土管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对村民卢双毅所反映的上述问题进行高度关注和重视,督促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严肃彻查,责令相关部门撤回不公正判决,对卢梧桐一家打砸破坏墙围、查实不明武 器射击钢化玻璃门,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肃彻查!同时对动用权力干涉此事,干扰司法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赔偿对卢双毅一家造成的财产经济损失及巨大的精 神损失!还卢双毅一家人公道,还法律公道!

对于此案的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报道!
     来源:http://www.zgmzfzxww.com/news/2022/shehui_1203/3184.html


 

责任编辑:大红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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