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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

来源:未知 编辑:wy0120 时间:2021-12-29
导读: 本网讯:(高文玉 李永峰) 由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主办的第 17 期天道法律智库研讨沙龙于北京 亦庄开发区大姚辛庄食品工业园区1号楼 北京一食酒业有限公司会议厅举行,首都各界法律人士 18 人出席,会议组织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确认参加活动者来自非

本网讯:(高文玉 李永峰)   

由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主办的第17期“天道法律智库研讨沙龙”于北京亦庄开发区大姚辛庄食品工业园区1号楼北京一食酒业有限公司会议厅举行,首都各界法律人士18人出席,会议组织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确认参加活动者来自非疫区并均为绿码状态。

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图1)

本期沙龙由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副主任张杰主持。沙龙上半场内容为法治宣教馆筹备情况说明,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客座教授、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主任李笑天对“新时代中国法治宣教馆”筹备情况做了简要汇报。该展览根据中共中央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战略部署和中宣部、中央普法办制定的《第八个普法规划纲要》精神,利用社会力量筹办普法教育展览事业,针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企业、学校、城市社区、乡村居民等普法受众群体,计划展览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板块:1.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时代法治建设成就与国家八五普法规划纲要介绍;2.国防教育与互联网国家安全法规解读;3.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图解(包括民法典、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4.青少年保护与教育法律知识(未成年人保护、反家暴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法、职业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5.企业与经济法规要览(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会计法、审计法、产品质量法、专利法、广告法、著作权法等);6.党员干部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包括国家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章、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规则、八项规定等)。为了避免展览枯燥,采取图文并茂和动态讲解结合,同时现场配有影视大案要案冤案视频,职务犯罪干部忏悔访谈等内容。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因为主办单位没有举办法治宣教展览的专项经费,由第七期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班学员、北京一食酒业有限公司总裁张立祥为展览馆免费提供场地,由主办方筹集资金制作展板。李笑天借此机会对积极支持参与普法教育宣教馆筹备工作的爱心企业家张立祥,爱国华侨社会公益人士宋家庆,北京恒达睿智广告有限公司王清明、书画装裱师曹晓光等表示感谢。

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图2)

沙龙下半场内容为涉法热点案例与舆情应对研讨。大家针对湖南湘西州乡村女教师李田田因为转发不当内容的博文而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治疗引发全国关注的舆情事件从法律、教育政策和舆情应对等不同角度进行分析,与会人士各自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图3)

中央纪委原局长、原中央纪委纪检监察研究所副所长姬广勤认为,在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发生李田田老师被送进精神病院事件非常令人震惊和痛心,说明我们普法教育工作在行政机关、教育系统乃至社会其他领域,还有很多空白和不足,这样的案例不应该发生,涉嫌对公民人格权的侵害,同时也是对受人尊敬的全国几千万教师职业群体的不尊重。这个事件非常令人痛心。根据相关媒体透露的信息,如果这次事件涉及当地政府部门公职人员违法乱纪,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尽早介入,妥善处理,平息舆情,给公众和事件受害人一个明确的交待。这个事件也给其他党员干部和公民一个警示,那就是在法治社会,每个人必须为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负责,不管是公务行为,还是公民个体行为,都必须合法合规,每个组织、每个公民个体都应该依法合规做事,才能实现党和国家、人民群众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和国泰民安的共同愿望。

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图4)

国家新闻出版局退休干部、廉政法治专家张铁林在分析案件时强调,根据政府信息管理条例和新闻宣传方面的管理规定,国家早已实行了新闻发布制度,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24小时对舆情及时做出反馈,避免舆情发酵和失控,针对李田田老师事件显然地方政府部门没有做到及时发布信息,4天后在全国舆情发酵后才让家属发声,而且发出来的视频和文字信息明显是经过官方加工的,根本不符合一个农民的水平和语言习惯,所以难以平息舆论。不管将来李田田老师被送进精神病院事件如何处理,这次事件引发上千万人关注的舆情已经给党和政府的声望造成伤害和不良影响,不管是当地政府部门决策官员,还是执行者、参与者,都应该吸取教训,在法治社会,不履行司法程序,把一个合法公民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是违法的,这是给法治社会建设事业抹黑和添乱,应该吸取教训。此外,政府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一旦遇到舆情事件,必须由懂危机公关、法律法规、新闻纪律和舆情应对的专业人士参与制定应对方案,及时、正确地引导舆论,避免舆情事件传播给党和国家带来损失,也避免给境外反华势力提供抹黑中国的新闻素材。

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图5)

北京资深律师吕济财分析李田田老师事件,有可能涉及宪法公民言论自由条款、民法典人格权和侵权责任编、精神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舆论发酵不一定是坏事,因为法律体系庞大,非专业人士看不懂记不住,而热点案例普法比其他普法教育形式收效更好,社会关注度高,大家通过讨论热点案件学习法律法规,更容易记住相关的法律条文。此案的关键在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态度,他们自我纠正错误的成本最低,否则,这个舆情事件负面影响越大,当地政府主管领导压力也越大,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影响涉事官员的仕途,希望他们能够慎重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尽快平息舆情。

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图6)

北京资深律师李志勇从刑法角度分析该事件,没有履行司法审判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一个合法公民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如果不及时纠正错误做法给受害人和腹中胎儿造成人身健康权生命权伤害,涉案决策和执行人员恐怕涉嫌非法拘禁罪,有可能事后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希望当地政府部门尽快恢复李田田老师的人身自由,纠正违法乱纪做法,向受害人和家属公开道歉。

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图7)

北京至高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高级法务咨询师朱以山认为,李田田老师被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是不应该发生的事件,我们可以从反腐败角度分析案件的来龙去脉,这是明显带有报复性的侵权事件,原来李田田老师曾经发文批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检查评比太多,流于形式,干扰正常教学活动。所以,有关领导借机采取非法手段报复李田田老师。作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被剥夺,自己无法维权,家属不懂法也很难快速启动法律维权程序,这就给我们律师和法务咨询师提出了一个重要课题,基层法律工作者该如何及时、提前介入突发案件?此外,此案暴露出一些县乡村级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淡漠,无视党纪国法,他们以为“天高皇帝远”,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肆意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表面上看是舆情事件,实际上这是一种基层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基层很多剥夺公民权益的违法乱纪行为并没有引起公众的充分关注。通过这个舆情事件,希望引起高层领导重视,国家应该出台更加严厉并切实可行的政策治理基层干部腐败,包括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剥夺公民权益等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行为,可以采取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和社会监督等形式,对基层干部违法乱纪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净化基层司法环境和官场生态,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生产与生活环境。

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图8)

 

全国优秀语文教师郭美芹站在一个普通教师角度对李田田老师的遭遇表达了同情,并对许多常年在偏远地区任教的老师表示敬佩,他们收入不高,之所以能够坚守岗位就是出于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希望把宝贵的时间留给孩子们去学习,而不是应付各种检查。呼吁学校等教育行政部门都来关注年轻教师的培养与成长,让他们一心用在教学业务的提高上。年轻教师本身也要用积极阳光心态对待工作,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把和孩子们一起去创造、去改变世界作为教育工作者的使命。

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图9)

作家刘连英在发言中认为,“李田田事件”折射出一个社会怪现象,多年来教育界腐败与乱收费社会抱怨甚多,居然没有引起公众特别关注,而一个为孩子们成长而呼吁的弱小老师的发声居然引发央视新闻点评,她的动机与出发点都是正确的,目的只是在为改进教育管理方式避免浪费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这种说真话的勇气值得钦佩!教育部门应该采取告知、谈话和沟通等正常管理方式处理更为妥帖,利用非常手段涉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导致事件迅速升级为一起国内外关注的舆情事件。公民言论自由是《宪法》授予的基本权利,不过我们在说真话时,也要选择理性客观和建设性的方式,尽量不要讽刺主管部门。互联网时代舆论传播导向不好把控,有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李田田的教训值得我们的引以为戒。  

 

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图9)

本期沙龙召集人、北京天道法律咨询事务所主任李笑天根据大家的发言内容总结了以下几点:(1)李田田事件快速传播说明当今中国老百姓法治维权意识提高了,从法治宣教角度,这不完全是一件坏事;(2)作为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把一个怀孕的女教师,在没有履行司法程序的前提下,采取“非常手段”(实际上属于非法手段)把涉事当事人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这种做法从司法程序上看是违法行为;(3)如果当事人有行政违法行为,教育部门没有行政强制执法权,必须先进行行政警告,如果行为人继续违法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可以报案由公安机关出面传唤;(4)如果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获得行为人涉嫌犯罪,可以经过审批对行为人进行立案侦查,获得确凿证据才能提请检察院批捕;如果没有证据,哪怕已经羁押的嫌疑人也必须在法定期限内释放。然而,在所有的执法和司法程序中,没有公安机关(执法机关)联合行政机关(教育主管部门)再由行为人李田田的姑父带路去把一个合法公民强制带走,李田田的姑父不具有监护人资格,也不具有代理人资格。假如李田田真的患有精神病,其法定监护人是其的母亲;(5)李田田的行为不属于职务(教学)行为,是公民言论自由范围,属于宪法和民法典法律范畴,不属于《教育法》调整范围,因此当地教育部门无权管辖;(6)退一步说,教育行政部门对行为人可以从教师纪律方面给予警告等行政管理范围的处分,前提是处分必须有法律和政策依据,比如如果李田田属于公办教师,可以参照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处分,需要有官方文件,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申请听证等合法合规程序申辩;(7)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和当事人亲属,突然把一个孕妇强制带走送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而且不允许家属探望,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妥的,而且涉嫌构成程序违法,是对公民人身权的侵害与剥夺;(8)作为事件中的当事人李田田老师也有教训,教师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律和政治素养,并且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业务上,自媒体时代不能随便转发未经证实内容真假的社会新闻和视频等信息,避免构成不当传播,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方面影响自己正常教学工作,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无意中传播错误信息给公众造成误导;(9)还有一点提醒大家,为了避免遇到突发事件,每个公民(特别是单身独居的成年人)都应该随时有一个应急事务联系人,有病的患者应该依法指定意定监护人,以免应对突发安全和身体健康等意外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和应对,确保自己人身自由和健康权被侵害后及时获得法律救济。这样,“指定联系人”和“法定监护人”可以第一时间对当事人提供最快速的帮助和援助。

第17期天道法律沙龙在京举行(图10)

沙龙活动结束后,大家自由交流时对以案说法的法律主题沙龙形式非常赞同,感到这样学习法律知识不累,不难,不枯燥,而且容易记住常用的法律知识,对今后自己依法维权、谨慎转发自媒体信息、应对突发事件等都有裨益。应参会嘉宾要求,廉政法治研究专家姬广勤现场挥毫泼墨,赠送书法墨宝。虽然天寒地冻,活动地点交通不便,但是参加沙龙活动的嘉宾都满意而归。希望这样接地气的普法活动经常举办。

责任编辑:wy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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