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小产权楼房”为何屡禁不止
来源:本网 编辑:月光 时间:2020-12-02
导读:
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李家疃镇村民来电反映,在成安县李家疃镇“李家疃中心社区“的小产权楼房屡禁不止。导致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希望这种乱象得到纠正。
距李家疃镇政府正南不到300米的“中心社区”
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李家疃镇村民来电反映,在成安县李家疃镇“李家疃中心社区“的小产权楼房屡禁不止。导致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希望这种乱象得到纠正。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明确要求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国家有关部门反复申明,建设、销售、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对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要坚决遏制。
李家疃中心社区南部看到两栋正在建设的楼房
对成安县李家疃镇群众反映的问题,记者于11月28日进行了采访调查。李家疃中心社区坐落在成安县李家疃镇政府正南不到300米处(图一)。记者在中心社区南部看到两栋正在建设的楼房(图二)。到售楼部了解情况时,恰巧遇到一位村民正在交付房款。据售楼部一位李姓负责人介绍:“目前小区内的楼房分电梯房和”步梯房“两种,电梯房每平方米销售价格是2100元-2200元。步梯房的销售价格为1700元-1800元。最好全款付清,不能按揭做房贷,或者走消费贷款。”“没有房产证,都是"小产权房"。当记者询问楼房如何取暖时,李姓负责人很坦诚的说用“地热井”取暖。当记者询问如何办证时,李姓负责人说到时候统一办一个‘集体土地证’,然后再与购房户签一份协议。
依照现行法律,建设、销售房地产项目,必须首先申请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俗称的“五证”。
“小产权房”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指的是一些村集体或者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依法办理手续,业主也难以取得房产证。由于“小产权房”并非正规商品房,司法机关不能以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法规,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小产权房”的风险隐患,一是损害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损害群众的利益,三是损害政府的公信力,甚至滋生腐败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规范房地产的开发建设,成安县今年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规范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展“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其中都涉及清理整治“小产权房”的内容。据多个部门反映,“杜绝增量、消化存量”是当前清理“小产权房”的一个重要原则。那么,成安县李家疃镇中心社区无所顾忌的出售“小产权房”的问题为何依然屡禁不止?监管不力显然是“小产权房”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此种现象不但违反了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还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健康发展,让中央相关的政策精神在当地走了样、落了空。同时也希望成安县相关职能部门对该社区使用“地热井”取暖是否取得了合法手续也进行落实!
责任编辑: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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