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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张新春县委书记实名举报岚县法院温旭军等涉黑涉恶骇人听闻犯罪事实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2-06-27
导读: 岚县法院副院长温旭军伙同法院执行庭庭长李旭龙和犯罪同伙刘巨珍、刘兴成、刘天贵,齐永胜等人合伙对我敲诈勒索逼迫我交出价值近亿元地产;(只给我1200万元)为了逼迫我就范,温旭军副院长还严重违法把我亲自送入监狱拘留了十五天。在岚县,法院副院长赤裸
        岚县法院副院长温旭军伙同法院执行庭庭长李旭龙和犯罪同伙刘巨珍、刘兴成、刘天贵,齐永胜等人合伙对我敲诈勒索逼迫我交出价值近亿元地产;(只给我1200万元)为了逼迫我就范,温旭军副院长还严重违法把我亲自送入监狱拘留了十五天。在岚县,法院副院长赤裸裸的合伙犯罪,把在岚县投资的企业逼入绝境,采取所有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逼迫我威胁我,我是欲哭无泪,,万不得已,我向张新春书记实名举报。
       一、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温旭军伙同当地黑恶人物对本人采用各种敲诈勒索手段,已经是肆无忌惮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地步了。首先是利用职权把我本不欠别人的钱,判决为欠他人钱60万元,后来又涨到120万元。又以公司没有资产抵债后又要执行我个人的资产用于偿还所谓债务。温旭军台前幕后是公开的赤裸裸的支持。
       二,岚县法院副院长温旭军和执行庭长李旭龙共同设局,具体由执行庭庭长李旭龙让举报人与债权人刘天贵所谓商量调解,并协助举报人与刘天贵将商量结果拟制为具体的《分批支付方案》,方案载明举报人将分批向刘天贵进行还款,直至2021年年底还清,在他们逼迫下,我不得不和他们达成违心的一致意见,副院长温旭军、执行庭庭长李旭龙也初步达到了他们的目的。我为了尽快摆脱纠缠,我当即向朋友借款十万元,并转账至岚县法院账户。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我给转款完成后温旭军、李旭龙又出尔反尔,要求我向法院账户继续打款五万并提供担保人,我随即将天窊村主任刘栓柱、村书记刘亮明请来做担保。在此过程中温旭军、李旭龙恐吓刘栓柱和刘亮明未果被激怒,竟出言恐吓二人不要多管闲事,并欲将举报人送往拘留所拘留,债权人刘天贵提出反对并称双方已达成还款协议,无需拘留处理,但该言论及主张并没有得到温旭军、李旭龙的回应及尊重,更被其威胁“如2021年年底举报人无法还清债款法院将不再处理此纠纷,由刘天贵自行负责”、“法院不是给你家开的,不能一次性给了就拘留我”是对我的恐赫和威胁、结果让刘天贵不敢再主张其与举报人达成的所谓还款协议,尽管刘栓柱等人多次提出由其来做担保人对举报人之债务进行担保,李旭龙和温旭军都表示反对,并声明担保也不能解决此事。拉锯之间,本案案外人刘巨珍(当地恶势力一员)让其会计草拟了一份《楼盘转让协议》。
        三,温旭军和李旭龙等合伙敲诈勒索我价值上亿的财富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触目惊心的事实。举报人至此方明白,李旭龙和温旭军联合刘巨珍、刘兴成、齐永胜等人企图借举报人与刘天贵的债务纠纷趁机胁迫举报人,以便其以极低价1200万就要占有皋翔公司价值亿元左右的楼盘。温旭军、李旭龙承诺只要以一千万的价格将皋翔公司楼盘转让给当地恶势力头目齐永胜,就可以将其与刘天贵的债务纠纷解决并且不需要对举报人拘留处理,我均予以拒绝。后温旭军、李旭龙等人又将楼盘转让款涨至一千两百万元,仍未得到举报人同意。同时债权人刘天贵称即使楼盘被转让,转让款也会被黑恶势力控制,自己的债权也得不到保障,该笔债务仍然应由举报人承担。温旭军、李旭龙见状强行将我送往拘留所,途中李旭龙继续数次让举报人与齐永胜联系楼盘转让事宜,均被举报人拒绝,后举报人被送往拘留所。拘留后第二天李旭龙在拘留所提审举报人、仍然对举报人威逼利诱、恐吓威胁,做了简单笔录记载。在拘留所院内李旭龙那出手机拨通刘兴成的电话让我和他们商量转让楼盘事宜、后李旭龙打开手机让我看转让协议、李旭龙说只要我同意就办手续放我出去。我宁可被他们投入监狱,也不屈服他们的淫威。
        张书记,以上岚县法院副院长温旭军和李旭龙等合伙犯罪事实已经特别清楚。岚县还有没有王法?我一个弱女子七年前到岚县投资,到今天被岚县黑恶人物合伙折磨的遍体鳞伤,伤痕累累,请张新春书记给我做主。
        实名举报人  吴雪梅
       身份证号码142401196803046220
      手机13223542666

(原版身份证另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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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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