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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永西村李家桥1号永西沙场无证经营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3-03-27
导读: 没有任何经营手续:经营着黄沙,石子,水泥销售环境污染严重。 每天的散装水泥污染太严重。每天早上很多超载车辆进出路面破坏比较严重。 铲车没有车牌,希望有关部门查办。 这家沙场开这么多年了,无证经营。周边污染比较严重,无人过问。难道说有保护伞在保
    没有任何经营手续:经营着黄沙,石子,水泥销售环境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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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的散装水泥污染太严重。每天早上很多超载车辆进出路面破坏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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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铲车没有车牌,希望有关部门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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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家沙场开这么多年了,无证经营。周边污染比较严重,无人过问。难道说有保护伞在保护着他?杭州是个文明城市,卫生也好,为什么到他的沙场这里没人管了?污染环境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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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严查。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犯刑法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根据危害情况处以罚金。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证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证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十二条 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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