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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市府城传统历史文化街区遭破坏的举报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5-03-04
导读: 举报人:黄绍强,男,现龄90岁,中共老党员,身份证号码460100193503031234,属原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纪检监察处处长离退休老干部。其妻:吉英萍,女,中共老党员,1945年11月24日出生,属原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工会主席离退休干部(已故)。 举报人:黄绍彬,男,
        举报人:黄绍强,男,现龄90岁,中共老党员,身份证号码460100193503031234,属原中共海南省委党校纪检监察处处长离退休老干部。其妻:吉英萍,女,中共老党员,1945年11月24日出生,属原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工会主席离退休干部(已故)。
    举报人:黄绍彬,男,现龄85岁,身份证号码460021193911250213。
     举报人:黄绍华,男,现龄75岁,身份证号码:460100194912202414。
    举报人:黄绍铣,男,现龄78岁,身份证号码:460021194604090218。
    举报人:黄跃,男,现龄55岁,身份证号码:460004197001200016。
    我们是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传统历史文化街区的原住居民,现就府城传统历史文化街区遭破坏一事举报如下:
    一、以建设琼台福地特色商业街区项目之名,行破坏历史传统格局、街巷肌理之实
    1994年琼山被国务院列为历史文化名城(后并入海口市),而其中素有“千年古城”之称的府城被列为传统历史文化街区。自古以来,府城一直保留着“七井八巷十三街”的历史传统格局,是历史文化的传承及文脉,而原本是“八巷”之一的琼台福地“关帝巷”(原名“福地巷”)被海口市琼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单位)以建设“琼台福地特色商业街区”为名,征收拆除关帝巷(见附件1),于2023年9月1日凌晨,以断水断电、强行拆除逼迁的方式,将琼台福地关帝巷一侧的最后一户居民建筑拆除,并拓宽建成了小广场(见附件2)。而对于项目建设的用途,相关单位对我们祖祖辈辈居住于此近200年的原住居民,一会名曰:“建停车场”,一会名曰:“建游客集散中心”,后面又称是为了:“历史文化的提升”。我们认为,无论其目的是什么,最终我们看到的结果是:这座有着“七井八巷十三街”传统格局的街巷肌理已被破坏!关帝巷拆除拓宽还能称之为“巷”吗?何为“巷”?何为“街”?今天可以破坏这个巷(街),明天是不是也同样可以破坏那个巷(街),如此下去,谁能来保护我们的千年历史文化?!
      二、违反事项
     1、破坏历史传统格局及街巷肌理
    根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二十八条规定、《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十九条、二十一条、二十三条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国务院公报2021年26号),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规定中,对历史名城及传统历史街区的保护均多次明确提到要 “保持传统格局”、“保护历史街巷肌理、空间尺度”、“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 等等。而根据2023年《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6.2、6.3、7.1规划图显示(附件3)以及海口市资规局村镇规划科负责人确认,目前已被拆除拓宽成休闲小广场的“关帝巷”处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核心保护范围”内。而目前来看,即便《海口市历史名城保护规划》这么重要的规划是经过国务院备案的,仍然阻止不了某些单位、某些人为了不得而知的目的,对千年古城历史文化印记的随意践踏!“巷”虽然宽敞了,看起来漂亮了,但也失去了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守护历史文脉传承”的意义!老祖宗延续下来的东西,哪怕它再旧再破,那也承载着浓厚的历史意义与价值,所以国家才要求保护,而用华丽的外衣去除破旧,那不叫提升,那叫破坏!
     2、审批事项未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要进行建设活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日”。
     琼台福地特色商业街区项目的建设,因涉及历史文物、历史街区范围内的建设,根据保例管理条例,须有严格的评估、论证及审批规定,关帝巷属于核心保护范围,在建设项目上更应严谨慎行。我们曾就此问题于2024年4月17日向琼山区审批局了解该项目的审批情况,区审批局回复称:该项目在审批前他们是经过市文物局回复同意后方才审批此项目的,(即:琼山区审批局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海口市文物局《关于琼台福地特色文化商业街区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的意见》{海文物【2023】6号});问市文物局,称“对于历史名城历史街区的意见,我们肯定会要求他们按历史名城保护条例去做”、“区政府单位级别比我们文物局高,如果他们不听,我们也没办法”、“项目建设前请的文物论证、评估专家也不是我们局组织的......”作为老百姓,我们无从得知此事件的发生到底经历了哪些环节的审批和论证,更无从得知当初专家们、文物主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又是什么?我们只知道,依据历史名城保护管理规定,我们从未见过该审批事项的公示,更不要说征求公众意见了!且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2022年5月琼山区政府刚提出要征收拆迁关帝巷时,当时关帝巷53名居民曾联名信访至区信访局(见附件4),要求停止拆除,保留琼台福地、关帝巷原本的历史文化原貌,保留原住居民祖祖辈辈对关帝巷一草一木,一砖一瓦的深厚感情。但该群体信访件石沉大海近两年,未得到任何行政机关的回复,直至2024年1月再次举报到海南省巡视组后,从琼山区旅文局处得知,2022年区旅文局在接到区信访局转的该群体信访件后,曾于当年6月9日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回复区信访局(见附件5),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末尾提及经区政府研究讨论,项目的建设不涉及关帝巷的拆除!我们想知道,为何这样的结论,却近两年没人给我们回复?为何区旅文局说“不涉及关帝巷的拆除”,最终还是被拆除了?其中环节疑点重重,是谁能冒着违背国家历史名城保护条例规定,做着毁坏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罪人?我们需要知道真相!!
    3、“历史文化提升”也须符合国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要求,及遵循《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
     A.根据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等保护提升项目建设指南》(建办科【2024】11号)文件,第二条第㈠款明确规定:项目建设应做到“六不”,其中“三是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隔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五是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大修马路、建大广场”。
据区审批局某位领导回复“琼台福地商业街区项目之所以拆了关帝巷一侧居民改造成目前的样子,是为了拓宽巷道,把巷道里的市文保琼台福地的关帝庙露出来”。我们不理解,难道所谓的提升就可以不顾千年古城“七井八巷十三街”历史肌理的保护?就可以将古城街巷中世代生活了几百年的老百姓房屋拆除及驱离?就是为了让关帝庙“露”来?那些破坏历史传统街区的人,你们是否知道,在此生活了几百年的祖祖辈辈们与这结下的是怎么样的深厚情感啊,就这么被你们“弄”走了!这等同于拔了老百姓的根啊!!这严重违背了中央规定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不隔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的文件精神!
     B.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特殊情况需要重建要报省政府批);另外,第六十六条第㈣、第㈤款规定:对于“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及“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现状”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1年10月,琼台福地古遗址被列为海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海南最早文史—明代唐胄《正德琼台志》记载,熟知琼台福地古遗址历史的人都知道,古遗址主要指的是原抱珥山上历代琼州的衙府所在地(后随着历史长河的流逝,古遗址已毁坏殆尽)。根据文物法规定古遗址全部毁坏的,不是应当实施遗址保护,而不得在原址重建吗?但是1999年关帝庙是如何得以在古遗址上重建的呢?由于庞大的关帝庙宇建筑在外观上已覆盖了整个古遗址,导致许多游客到此旅游都误将这座重建的“关帝庙”当成就是千年的“琼台福地古遗址”,这种现象与国家大肆呼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的核心思想背道而弛。而现在相关部门却以此庙为由,称要把关帝庙“露”出来,美其名曰“提升历史文化(这是倡导宣扬封建迷信?还是保护历史文化?)。
     三、综上所述,作为公民,我们有义务和责任对破坏历史文化街区行为进行举报;作为原住民,我们更希望知道,我们在知法守法的情况下,是谁不顾一切也要“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把我们驱离祖祖辈辈生活了近两百年的家园??现提出以下诉求:
     1、恳请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核查为盼!采取补救措施,保护历史名城、历史街区的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免遭破坏;
     2、公布依规定在琼台福地项目建设前,须由文物专家及文物主管单位对历史街区(尤其核心保护范围内)作出的最终的论证与评估意见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对此审批事项情况;
     3、调查情况及结果书面形式回复举报人,谢谢!
          举报人:黄绍华、黄跃、黄绍强、黄绍彬、
                          黄绍铣、谢荣英、黄传健、黄晓丽、
                          黄小凤、黄小玲、黄坚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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