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馆陶芙蓉小区18号楼19号楼300万没结清又有第二个建筑商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4-04-30
导读:
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芙蓉小区18号楼和19号楼300万工程款没有结清又出现第二个建筑住建局商官商勾结 九年维权无果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叫李金波,今年54岁,我是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出色的完成首长交给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芙蓉小区18号楼和19号楼300万工程款没有结清又出现第二个建筑住建局商官商勾结 九年维权无果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叫李金波,今年54岁,我是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出色的完成首长交给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身份证号码;130435197004072718,系河北省馆陶县人。电话,13910067927。我在当地维权九年无果的情况下,被迫求助各局领导和新闻媒体,本人反映问题属实,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我和合伙人陈上辉(已病故),承包了河北博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操作人郧海波13933075288),开发的馆陶县芙蓉小区,18号楼和19号楼房地产建设工程,并于2015年9月8日,在县住建局质检站李书恩站长监管下签订了施工合同,我和陈上辉是该项目的实际施工人,后有白杰和徐玉忠加入。我方完成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投入资金1300多万元,我个人投入资金近300万元。
2015年12月28日,县住建局向我方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原因是开发商未办理齐全工程施工的批准文件,导致我方被迫停工。
开发商郧海波,伙同涉黑已判刑的吕文贤(时任住建局副局长),和我方后来加入人员白杰等人,逼迫我合伙人陈上辉,在内容违背事实的协议书上签字。
2018年1月21日,郧海波和吕文贤在芙蓉小区项目部二楼办公室,违法组织有县建筑工程公司人员,住建局人员,劳务人员等多人参加,唯独没通知实际施工人我和陈上辉参加的违法犯罪现场办公。
会议内容是让县建筑工程公司解除施工合同,县建筑工程公司法人李玉民认为问题未解决,拒绝解除合同。期间施工合同未解除,投入资金未清算,未经我方同意情况下,郧海波和吕文贤安排其他施工单位强行进入工地施工,至今还未撤出。该项目其中18号楼从原来的四层建设到了11层。
我曾多次向县公安局涉黑办举报,以吕文贤,郧海波为首团伙涉黑恶行为,但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长徐生军说找不到白杰,无法调查。严重涉嫌渎职违纪和犯罪,他凭什么袖手旁观,作为警察严重失职包屁,是否从中得到了好处,请组织核查?
2019年8月7日,我通过信访局网站,举报吕文贤和郧海波涉黑恶行为。但是2019年10月15日,馆陶县住建局在我亳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处理结果发到信访局网站,但内容违背事实,弄虚作假,所有签字均不是我本人所签。当时这事是张付军局长处理的。是不是收了当事人很多好处才这样做,请组织调查核实。
我合伙人陈上辉病故后,我是该项目唯一施工人,我有县建筑工程公司给我开具的该项目全权委托书,和陈上辉生前写给我的全权处理该项目事宜委托书,理应我对该项目有绝对说话权。虽说白杰有投资,几年来我和县建筑工程公司通过发律师函和登报等方法积极联系他,但无果。为什么住建局局长谭双月要等一个故意不来解决问题的人?他这样持强凌落,践踏法律,严重的侵犯了我的人身权利和公民权利,能组织还我公正。
前不久芙蓉小区由新开发商刘延鹏接手,刘艳朋告诉我说“芙蓉小区18和19号楼已和馆陶县旺磊建筑公司重新签了合同,和馆陶县建筑工程公司没任何关系”。堂堂法治社会,一个项目竟然有两个合法投资人?这背后到底有多少黑手?在捞取好处?请组织调查核实。
目前,该项目其中18号楼,已从原来3层向上建至到了10层!是哪双黑手让这家公司再次违法施工?
综上所述,造成工程停工原因明确,开发商官商勾结,组织黑帮,制造混乱,百般刁难,虽说吕文贤已判刑,但黑恶势力依然欺凌百姓,称霸一方,县住建局不能公平公正处理问题。
为此,特申请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打击黑恶势力。问题未解决之前,责今他们立即停工建设,把塔吊等建设设备清出场地。
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我代表馆陶县建筑工程公司积极配合,如果终止原合同,那就结清我方投资款,拿回我的救命钱,还馆陶县一个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我期待着一个迟到的春天。
此致
敬礼!
举报人:李金波 13910067927
2024年4月30日
敬礼!
举报人:李金波 13910067927
2024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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