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回隆镇一砖厂污染环境 生态环境分局推诿搪塞
来源:本网 编辑:yl1130 时间:2023-07-17
导读:
发现回隆镇后张庄村村北有一家红砖厂原材料(煤矸石)露天堆放未有任何覆盖。作业过程中未进行任何降尘防尘措施,料场场地没有硬化处理,煤矸石存放处没有进行棚盖
2023年7月11日下午。本网在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回隆镇后张庄村村北有一家红砖厂原材料(煤矸石)露天堆放未有任何覆盖。作业过程中未进行任何降尘防尘措施,料场场地没有硬化处理,煤矸石存放处没有进行棚盖。
于是,本网拨打魏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电话“03103512059”。一位女同志接听后称:将该厂的违规行为已经做了记录,并说会向相关负责人进行转达等待他们的回复。结果在现场等待两小时后无一人回复。随后又拨打该办公室电话,依旧说请等候回复。第二天下午第三次打过去时还是同样的话语--请等候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第一百一十七条装卸物料应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采取防燃措施。
希望魏县环保分局能够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督,积极开展污染排查整治行动,为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肩负起应有的责任。千万不要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搪塞,对污染企业装聋作哑。更不要做污染企业的保护伞!
责任编辑:yl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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