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干部脱贫攻坚失职走过场 居民成漏统户房屋倒塌无处栖身
陕西省安康市一村民买了汉滨区花园乡三元宫村一户人家的房屋后,将自己和妻儿一家三口的户口迁入该村,之后女儿出生,村委会却不同意给上户口;之后他想要扩建房屋提交了三次建房申请,三元宫村村委会又以村子属于拆迁区为由,拒收其建房申请。孩子无法上户,房子无法修缮,导致该村民的妻子对生活失去信心提出离婚。他外出打工多年回乡后发现,房屋已经倒塌无法居住,而村委会干部及当地脱贫攻坚干部,在工作中失职走过场,对他的家庭情况及房屋不管不问,不给上报,导致其成为脱贫攻坚的“漏统户”,现在全家无房可住,无处栖身投 诉无门,不知该怎么办。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买了村民房屋落了户孩子出生村委会却不同意落户
据钱万清钱万清向媒体反映:他是安康市高新区三元宫村五组人,2011年3月1日,他购买了安康市汉滨区花园乡三元宫村五组朱纪平的土木结构房屋5间,共计190多平方,包括院场及附属设施面积近200平,有村组干部及买卖双方签字认可为证。2011年3月18日,钱万清及妻子儿子一家三口人迁入该村组,有迁移协议书为凭。从此他们一家就成为三元宫村五组村民了,受当地各级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2011年10月13日,钱万清的女儿钱娜娜出生,2012年4月,钱万清向三元宫村村委会提出给孩子钱娜娜上户口的申请,三元宫村委会不予同意给孩子上户口,无奈之余,钱万清只能将孩子钱娜娜的户口上到爷爷奶奶户口下。
三次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以拆迁区为由不予同意
为了享受更好的生活,在此居住后的钱万清一家人带孩子外出打工,挣钱建新房。钱万清于2013年腊月25日、2014年腊月27日、2015年腊月12日前后三次分别向三元宫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但三元宫村村委会以三元宫村属于拆迁区,不准建房等理由拒收钱万清的建房申请。但是,让人想不通的是,与钱万清同村的三元宫村其他村民在此期间,竟然还是继续建房或者给房屋加盖楼层。
让人想不通的是,既然钱万清的家属于拆迁范围,为啥不给他置换房屋呢?他的基本生存权在哪?鉴于以上两种情况,钱万清的妻子对他有些失望,对她们以后的生活丧失信心,矛盾逐渐突显,并且越来越剧烈,由于闹矛盾也不能正常安心在外务工挣钱,生活困难,导致无法继续一起生活,于2021年8月离婚。
镇村干部脱贫攻坚失职走过场导致村民成脱贫攻坚“漏统户”
因为按照脱贫攻坚政策,钱万清属于脱贫攻坚帮扶对象,谁知在脱贫攻坚期间,由于三元宫村村委会干部和高新管委会驻村脱贫攻坚干部的失职、失察、工作漂浮、走过场等行为,对钱万清家庭情况及房屋的不管不问,不给与上报,导致钱万清成为脱贫攻坚中的“漏统户”,领导干部也未给其宣传脱贫攻坚政策讲解,更是无任何脱贫攻坚政策要求的帮扶工作。镇、村、组未让钱万清享受相关扶 贫政策,直至房屋后墙倒塌。中 央说,小康路上,不让一个贫困户掉队,钱万清的安全住房保障在哪里?
打工多年回乡发现房屋倒塌无处栖身请谁来管?
2021年10月前,钱万清在外打零工维持生活,目前打工只解决“两不愁”中的孩子老人吃穿问题,但是“三保障”中的安全住房问题还是零保障。近两年,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在外务工挣钱难,而且加之父母年龄过大身体不好,以及孩子上学等问题困扰。2021年10月,钱万清回家后发现房子已经垮塌无法居住,于是便多次找到安康市高新区相关部门及村组反映和请求解决建房、住房问题。当地有关部门一拖再拖,一直无果。
之后一邓姓干部给钱万清的反馈结果是:确定为无房户,安置每人35平方米,三人105平方米,按每平米约1500元购置。但是,对以上反馈结果钱万清根本不同意,因为他现在根本没有钱自己建房。
综上所述,钱万清认为导致他如今无房可住、无处栖身的原因就是:1、之前村委会不给他的孩子上户口;2、他之前三次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都不同意;3、在当地脱贫攻坚工作中,村委会干部和高新管委会驻村脱贫攻坚干部的失职、失察、工作漂浮、走过场等行为导致其成为脱贫攻坚“漏统户”,没有享受到任何政策补贴。因此,我们希望安康市高新区各级领导在百忙中重视和关注解决钱万清的诉 求:
1、高新区及三元宫村委会予以允许,钱万清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确保其住有定所,解决栖身之地。
2、高新区征地拆迁安置部门给钱万清解决人均80平方置换房,或村组给其解决脱贫攻坚成功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房。
3、对村委会干部及高新管委会脱贫攻坚驻村包联干部的失职、失察、漂浮,违背脱贫攻坚政策导致钱万清成为“漏统户”的行为,追查处理相关责任人。
确实体现执政为民、政策惠民、心怀难民,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钱万清一家人的燃眉之急,让钱万清全家有个栖身之地,施惠民政策,党旗之光。
对此事的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报道!
原文链接:http://fzylz.aisinofinance.com/s/2022/china_0326/2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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