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政三方应启动具体的护企行动,消除东莞模式下的观音山现象,彻底改善营商环境
与会代表认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要总结实践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回应企业关切,补齐短板弱项,切实从法律制度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用硬实措施落下来。
近日,最高检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稍前的2月初,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司法部立法二局,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等人介绍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肖渭明介绍,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孟玮回答记者关于一体推进强市场促公平、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改革抓创新等工作时,孟玮介绍,国家发改委要着力破除各类不合理限制,更好维护公平竞争。针对仍然存在的各类“旋转门”、“玻璃门”,将进一步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破除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与此同时,针对区域间营商环境建设不均衡问题,将实施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形成一批营商环境改革范例。
两场重大政事活动的核心议题,都是紧紧围绕保护合法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消除各类“旋转门”、“玻璃门”等展开的,这充分说明党和国家深化改革的决心,也确实体现出地方行政中存在的阳奉阴违或无所作为等逆改革事实。
着眼全国不难发现,广为人知的发生在广东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一系列事件,最具典型意义——从早前闻名世界的“东莞模式”到当下饱受争议的“观音山现象”,这个“世界工厂”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广为流传的“观音山现象”
观音山公园是一个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是我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观音山现象”是由发生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一系列事件组合而成,这些事件系统反映了民营企业曾经经历和正在面临的行政“旋转门”、“玻璃门”、以及产权、人身安全等困境。这些情况普遍存在于国内多数民营企业,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所以属于现象级问题,称之为“观音山现象”。
24年来,观音山从一座名不见经传的荒山,发展为集森林氧吧、文化体验、姻缘许愿于一体的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每年接待游客超百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知名的网红打卡地,名闻世界,对一家民营旅游企业而言,这些成绩来之不易。
观音山公园原为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的集体山林,1999年11月30日,民营企业家黄淦波与樟木头镇石新村村委签订了50年的承包合同。2000年12月21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占地面积26178亩(含石新社区、金河社区、官仓社区、樟洋社区)。2005年12月,观音山公园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准正式命名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2007年7月30日,观音山公园《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获广东省林业局批准执行。
24年来,观音山公园一直致力于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在各种人为压力面前仍勇于逆水行舟,甘当观音山的环境“裱糊匠”,取得了显著成绩。2007年原国家林业局发文,称赞观音山为“全国的一个样本”。2019年《人民政协报》公开发文,称赞观音山为“两山理论”实践的鲜活样本。2021年《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分别发文,称赞公园所取得的成绩,成为了全国发展森林文化旅游事业的成功典范。2022年、2023年曾被央视《新闻联播》等节目报道表扬,并对观音山公园取得的成绩给予极大的肯定。
不可否认的是,24年来,观音山公园生态环境一直处于破坏与修复的持续博弈之中,据统计,园内违建的别墅、豪华坟墓、饭庄、工厂、会所、住宅多达90余处,被毁林近2000亩,观音山公园为保护好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保护好大湾区这片生态环境样本,不畏打击报复,多年来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都未得到有效解决。
最难处理的是以“国家重大工程”面目出现的工程项目,对环境的破坏也最为严重。2008年,中石油西气东输线路开始施工。到了东莞段施工的时候,因为过不过观音山的问题而耽误了一年时间。后来,被东莞市政府强迫要求必须埋在地表上,从观音山核心地带穿过,长度达3公里,直接毁林180多亩,植被受损非常严重。
2008年,莞高速公路以爆破方式开挖3公里隧道,穿越森林公园。
在设计的时候,曾专门绕开观音山,但施工时又受人为干预,被迫改道在观音山山顶观音像的座像旁边穿山通过,在宗信界引发极大争议。
从2002年开始,东莞供电局在未经园方同意,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先后将多组高压线塔架设在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内,到2012年6月,东莞供电局依然在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同意、且没有公园方同意的情况下,在观音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山体及吉祥路两边,又进行了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工程及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施工建设,毁林近百亩。
另外,观音山公园建园至今24年,除了山脚下的观音山城门楼周边20%服务区域之外,有近80%的服务区域仍未全面获得市政电力供应,以致每月要用高于市政供电三到四倍的成本自行供电。虽然期间一直通过写反映信、向法院起诉等多种方式维权,但均未解决,还经常被当地供电部门人为错峰限电。
2007年,由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负责编制的《总体规划》,同年呈报广东省林业厅获准执行,有效期十年。到了2017年7月,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广东省林业厅下属机构)致函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称原规划即将失效,“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管理建设,请你们及时按有关规定修编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按程序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应广东省林业局邀请,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接受观音山公司委托曾两次到东莞市林业局希望配合勘界工作,均遭市林业局无理由拒绝。
修编工作已经延宕很久,公园的“国字号”招牌,正面临摘牌可能。
2023年在北京举办民营企业研讨会上,专家研讨了“东莞模式”下的“观音山现象”,并针对“东莞门”事件进行评析。
专家认为,“观音山现象”与“东莞门”事件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将二者拆分开来看,又都是“东莞模式”下的产物。
所谓“东莞模式”,一般指正向的“两头在外”的“世界工厂”和以服务业为标志的第三产业。但在实施“腾笼换鸟”战略之后,由于地方政策长期固化,长官意志过于突出,地方官场自成一体,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在东莞难以真正实施,再加上受大环境影响,东莞产业升级转型饱受羁绊,经济反而呈现出空心化迹象,2023年东莞市GDP增速全省倒数第一,这就是“东莞模式”的另一面。
这时候,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代表的一大批文旅产业即水落石出,游客量和影响力逐年上升,事实上已成为地方经济的一大支柱。不过,出于上述同样原因,这些后来居上的文旅新经济正面临“小三上位”般的另类观感,得不到应有的政策认同:你可以持续做贡献,但不能有独立的意志和权利,更不能要求当地官员们廉洁和依法行政。这是导致“观音山现象”的前因。
“东莞模式”由盛转衰,说明在对待民营经济和市场公平方面,特别是依法治理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为此,不可被复制的“东莞模式”也就不可避免地衍生出“东莞门”这样的系列事件。
“东莞门”事件,指东莞少数腐败官员(如前市委书记刘志庚,已被判无期徒刑)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这家民营旅游企业觊觎已久,从最开始的索贿不成、强要大量干股不成,开始打击报复到后来抢夺公园财产和经营权失败,再到后来的不作为,乱作为,历时二十多年。上行下效,各部门的工作作风大抵如此,且影响深远。
这样的营商环境,只会逼迫产业和资本望而却步,避而远之。
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和劳动关系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参与起草了2023年全国工商联呼吁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团体提案。之前的2022年,刘俊海教授就接受全国工商联与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的委托,担任《民营经济促进法》课题组组长,撰写了建议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研究报告。
刘俊海教授指出,目前,外商有外商投资法,国有企业有企业国有资产法,但民营企业缺少一部专门性法律,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的法治“定心丸”。融资难、融资慢、市场准入不平等、选择性监管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给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更多保障。
新年新气象,新春新风尚。当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最高检“检察护企”行动业已着手落实,国新办带领各委、司、局联名表态,标志着法、检、政三方分别打响了针对民营经济的“护企战役”,但这股春风,何时真正能够吹进东莞?违法违规的部分官员何时改邪归正?顽抗到底的官员何时受处?均是大家热切关注和期待的。
改革大潮汹涌澎湃,必然会冲击到南粤大地,这对“东莞模式”重振昔日雄风,对消除“观音山现象”,都是莫大的历史挑战和新的发展机遇,能否牢牢抓住奋力一搏,取决于省和地方行政变革创新的担当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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