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邵阳市北塔区法院刘铁树缘何涉嫌致上亿元国有资产流失
2024年2月5日,我司向北塔区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北塔法院依法查封了“中驰第一城”170套商品房(均为我司承建并竣工完成交付)后,中驰公司老板扬言,他们有的是钱,花个几百万元打点就行了。果然,主审法官刘铁树故意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之规定,以“将保全住宅置换为商铺有利于执行”为由,将已经保全的170套商品房违规置换成严重不等价且难以变现的商铺和物业,并下达了存在严重事实认定错误的正式裁定。
我司诉请金额1.25个亿,财产保全过程中仅查封价值1.05个亿的住房及少量商铺(我司购买了保险,如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且上述房产还存在40%的银行抵押,两者并非“等值”,亦不利于执行,进行置换必将导致保全财产不当减损。
置换裁定下达后,我司多次要求北塔法院提供中驰公司单方面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中驰公司承诺卖出商品房后留出部分钱款用于偿还我司欠款的纸质报告,但刘铁树及办案法官无理拒绝。我方律师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刘指使经办法官故意不接收。无奈中,我们只好通过邮政EMS寄送的方式送达。此后的数次质证会上,刘铁树态度粗暴,多次无故打断我方律师发言,不给我们正常且合理的表达诉求机会。刘作为主审法官,已严重损害我方律师的知情权和辩护权。
众所周知,在面对双方结算金额认定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必须启动第三方审计。但法院自4月29日下达裁定至今,拖了一个半月才摇号确定审计公司。屡屡提及此事,作为主审法官的刘铁树,总以对方律师没时间、资料没准备全等借口,“积极”配合中驰公司拖延诉讼时间,方便其“出货”出售已解封的商品房。如最终执行到位的工程款远低于判决金额,我司尚未付清的农民工工资就将成为无源之水,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同时也大幅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5月16日,我司以“商铺根本难以变现,价值严重不对等,且对方单方面出具的评估报告根本不具有法律性”为由向北塔法院提出行政复议,被北塔法院驳回。当面质询刘铁树:“中驰公司置换的资产大多是地下负一层、负二层的配电房和水泵房等物业用房及人防工程,且部分车位已经出售”,问他本人是否去过距法院不到1公里的现场调查核实,他说没有去过;质问他如果中驰公司弄虚作假提供报告造成判决无法执行是否应由法院负责,刘含糊其辞说那只是形式。作为主审法官,对如此重大的置换裁定标的物,在我司明确表明中驰公司标的物价物不相符、价值不对等的情况下,故意不采信我司证据,随意任性地驳回复议申请,可谓装聋作哑、胡乱作为到了极点。
该案是北塔法院近年来金额较大的普通民事案件,且所涉资产未涉及保交楼项目。刘铁树身为党员干部,对因枉法裁定可能导致许多普通民众生计更加艰难漠不关心,反而明显偏袒一家负面新闻缠身、严重违反契约精神的私人房地产公司,哪里还有一点党员干部的初心使命。
中央曾强调:“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恳请领导切实严查刘铁树的违纪违法问题,督促法院秉公裁判,以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国企正当权益。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