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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娄烦:龙泉能源三起安全事故蹊跷死亡证明背后的隐情

来源:未知 编辑:勤勉 时间:2021-07-28
导读: 2021年3月27日下午,太原市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死者名叫王奴保。事故发生后,该矿并没有向上级部门上报,而是选择违规清理现场,私下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最终以高额的赔偿金私了封口。 6月21日,记者向太原市娄烦县应急管
2021年3月27日下午,太原市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死者名叫王奴保。事故发生后,该矿并没有向上级部门上报,而是选择违规清理现场,私下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最终以高额的赔偿金私了封口。
 
 
6月21日,记者向太原市娄烦县应急管理局马亮军局长了解情况时,马亮军告诉记者:“王奴保死是因为猝死,企业已妥善处理,岚县人民医院已经开出死亡医学证明,不存在瞒报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真相,7月6日记者来到岚县人民医院。从该院急诊抢救记录表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王奴保,3月27日12:55送往医院脉搏为0;呼吸为0;血压为0,初步诊断:院前死亡。病情与检测一栏详细写到:“患者王奴保,男,37岁,为煤矿工人,由同事送入我科,双侧瞳孔扩大,心电图呈直线,无呼吸,给予心肺复苏,患者神志不清,心电图呈直线宣布死亡。”
 
同时,在医院开出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清楚写着:死者:王奴保,死亡地点:不详;死亡原因:猝死。当记者了解死亡原因为何是“猝死”时,参与抢救王奴保的医生邸鹏告诉记者:“3月27日当天12时55分,急诊中心主任牛琳接诊了王奴保,送到时他就已经死了,因为他来的时候就死了,我们是根据送他的工友口述的情况,给出的'猝死’结论。”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非正常死亡,不论是否经过救治,均应当由公安司法部门进行法医学解剖确定死亡原因。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的死亡原因的确定,医疗机构无权出具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当然无效,不能作为认定死亡原因的有效证据。对擅自为在院外死亡者开具《死亡证明》情节严重者,按《执业医师法》相关条款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然而,就是这样一份经不起任何推敲的“死亡证明”,却成了龙泉能源掩盖矿难的遮天大伞,成了娄烦县应急局文过饰非的免责金牌。
 
关于此次事故,医院在死亡地点都不详的情况下,怎么能把死亡原因写成猝死,并为其开死亡证明呢?下面这位医生的话道出其中玄机。
 
吕梁临县中医院一位给娄烦某煤矿矿难致死人员曾经开具过“死亡证明”的李姓医生说:“之前我也为娄烦某煤矿做过这样的死亡证明,这样做是不对的,医院不能开,我之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关于此事,已经被举报省纪检委,现正在等待处分结果。”
 
另外,记者采访在过程中,再次接到群众反映,龙泉矿2020年腊月还有一起安全事故,死者:阴兵兵,古交镇城底镇八子山村人,移民到阴家沟一一新村。当时也是私了,赔偿800余万元,该起事故目前正在落实中。
 
 
无独有偶,6月18日在安全月高压环境下,龙泉能源悲剧再演,又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死者:刘健,事故发生后,该煤矿同样没有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此事,而是舍近求远将死者拉到吕梁市方山县人民医院,从医院患者登记本上可以清楚看见医院初步诊断:死亡。而煤矿工作人员通知家属时却说,'刘健受伤了,来医院看一下。’当刘健妻子和叔叔赶到医院时,刘健已经死亡,在查看遗体时,刘健的叔叔发现死者耳朵里有淤血。与上一案例一样,伪造成在医院死亡,私下和家属协商赔偿了事,再次用瞒报方式逃避责任。
在采访死者家属时,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死者家属说:“求求你们了,你们不要管了,赔偿款煤矿还没有全部给我们,要是我们说了他们就不给我们了。”
 
矿难瞒报的悲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令人心惊肉体:天价赔款从何而来?大型企业难道是法外之地?是社会监督不够?还是对法律的亵渎?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矿难瞒报就是对生命的漠视,希望相关部门查明真相,揭开盖子,深挖犯罪,给死者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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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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