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人员查询
您的当前位置:法治纵横网|天下纵览法治纵横|一网打尽救济苍生 > 法治纵横 > 法治舆情 >

西安市中院拒不纠正违法执行行为 执意拍卖上市公司控股股权被投诉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2-01-18
导读: 金花投资债权人宁夏冠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一案,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因金花投资已严重资不抵债,未能履行债务,宁夏冠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转破产申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报请上级法院审核后,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2022)

      金花投资债权人宁夏冠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一案,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因金花投资已严重资不抵债,未能履行债务,宁夏冠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转破产申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报请上级法院审核后,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2022)京0101执恢22号执转破决定书,决定将金花投资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送西安中院进行破产审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将决定书已通知西安中院,金花投资亦向西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决定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所有已知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均应中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西安中院已收到该法律文书,但其不顾法律规定,对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转破决定书置若罔闻,不予理睬,不予停止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法院依法作出破产裁定,西安中院拒不中止该案执行,造就史上最短命民事裁定

      与此同时,西安金花南山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在该公司破产过程中,因金花投资与该公司人格高度混同,区分财产难度高,向法院提出合并破产申请。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2日作出(2022)陕0118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西安金花南山酒店有限公司与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金花投资进行合并破产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其他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尚未开始的不得开始,已经开始的应当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西安中院还为了消除拍卖的法律障碍,不顾上下级法院的法律监督关系,违反法定程序,直接要求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撤销已发出的破产裁定。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1月12日作出破产裁定,向当事人送达后生效,1月13日又作出撤销的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撤销裁定未说明撤销案件由来是当事人申请或者本院院长发现,撤销过程中,未依法通知当事人发表意见,是否经过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也不得而知,从而造成(2022)陕0118破1号民事裁定书仅作出一天时间就被撤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岂能视为儿戏,仅用一天时间,随意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第四十条均明确规定,驳回申请的裁定应赋予当事人上诉权。更有甚者,该裁定使用“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未赋予当事人救济权利,违法为拍卖活动消除法律障碍。

       违法执行意欲何为、引人深思

      西安中院的执行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及最高院、陕西高院相关指导意见,对金花投资及案外人多次提出的合理意见均不予采纳,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法律监督的政治权利不予回应。甚至违反司法中立原则,擅自要求其基层法院违反法定的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已生效法律文书,消除其执行障碍,一意孤行拍卖上市公司控股股权。

      司法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性是司法的本质特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要求各级法院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把握司法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要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充分发挥破产和解、重整制度的保护功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法院党组扩大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要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要围绕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出实招硬招,帮助企业纾解困难、恢复生产,稳定职工就业,立足司法职能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服务保障经济稳定增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做好疫情防控、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防范社会风险,有效推动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西安中院为何执意拍卖股权引人深思,经初步调查,14日进行的拍卖活动,仅一人参与竞买,其以法院确定的起拍价出价,拍卖过程无法体现竞价过程。种种违法行为表明,不管哪方竞买成交,最终也是无效的,我们坚信人民法院最终会作出正确的裁判,将拍卖依法撤销。结合本案种种怪异情形,让人怀疑竞买人是否与民营资本大鳄恶意串通,存在幕后非法交易,恶意操控法院拍卖行为,法院拍卖行为背后是否存在重大利益勾兑。本媒体将持续关注本案进展。

来源:
   http://www.zgmzfzxww.com/news/2022/shehui_0114/3083.html

责任编辑:百姓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网友评论:

Copyright ©法治纵横网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资讯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QQ:723455851 技术支持法治前沿网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