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安新安州镇及书记赵树强涉嫌诬告陷害罪的实名举报
来源:原创 编辑:法治在线 .中国 时间:2020-11-26
导读:
河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河北省公安厅、雄安新区纪委监察委员会、雄安新区公安局、安新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安新县公安局: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名举报安新县安州镇以及镇委书记赵树强不为人民服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虚构伪造事实、对举报人诬
河北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河北省公安厅、雄安新区纪委监察委员会、雄安新区公安局、安新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安新县公安局: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名举报安新县安州镇以及镇委书记赵树强不为人民服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虚构伪造事实、对举报人诬告陷害使其受到刑事处分,违反党纪国法、涉嫌犯有诬告陷害罪的事实。理由如下:
2014年春,我村原村支书张连海伙同其大舅哥李某,未经政府同意和审批,非法占地基本农田78亩建设楼房4栋,在没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等“五证”情况下,对外销售,牟取暴利,遭到大多数村民的强烈反对和举报。
2015年9月,安新县国土资源局下达(2015)01—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张连海及其大舅哥李某)退还占地、土地恢复原样、并处罚金92万余元。但是,安新县国土局对李某“只处不罚”,对于非法占地78亩的大案(依照《土地法》规定非法占地5亩就已涉嫌犯罪、可以判刑),既不移交公安机关,也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国土局的这个《处罚决定书》只是对村民的敷衍,对开发商李某相当于一张废纸。
非法占地者未受到法律制裁,而举报的数名村民却惨遭报复。举报人吕大仙、张小返家被人纵火,李秋菊家麦田二次被人为毁坏,林小池、王小哲、李会英家半夜被人扔石头砸窗砸门,邢彪遭多人殴打、经营的驾校被砸,村民家门口被人摆花圈,深更半夜遭到莫名电话的骚扰、威胁和恐吓。受害者多次报案,村民们对施暴者心知肚明,但是安新县公安局、派出所大多只出警却不给立案,致使违法犯罪者逍遥法外,愈加猖狂。
张连海及李某不仅非法占地搞地产开发,张连海还在任职期间违规发放宅基地,收取的宅基地款从不上交,全部中饱私囊,村集体土地成了张连海的摇钱树、提款机,全村被非法出让的宅基地大约有65亩——而且都是基本农田。
对于张连海的非法占地、以权谋私行为,多位村民多次联合上访举报和反映,但是安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总是敷衍推诿。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安州镇委镇政府不仅不维护村民权益、不解决村民们举报的问题,反而与黑恶势力勾结,无耻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赵书强操纵怂恿5名镇干部制作伪证、捏造事实,对举报人进行诬告陷害!他们伪造了一份李秋菊、王文格等5位村民“为了罢访、收取镇政府补助款”的台帐,作证签字的有李岩(时任镇人大主席)、田二民(时任主任科员)、张旭(女,时任镇组织委员)、刘彦斌(一般干部)、白小良(镇人大副主席)等5人,然后安州镇政府仅凭这份伪造的“台帐”到安新县公安局报案,安新县公安局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后又以“敲诈勒索罪”将李秋菊等5位村民刑事拘留,办案民警为邓某某!
殊不知,这份证明李秋菊等5人犯罪的“台帐”,存在着一个极大的漏洞:李岩等5个镇干部(证人、台帐的签字人)中,在李秋菊等5名村民“敲诈镇政府、收镇政府钱款”时,田二民、白小良还没有到安州镇政府工作!还没到安州镇政府工作、没有在场,怎能证明李秋菊等敲诈政府、并在那份台帐上签字?这不是明显的作伪证吗?
2019年11月21日,李秋菊等5位被刑拘的村民先后被办理取保候审,但是至今他们的身份仍然是涉嫌敲诈政府的“犯罪嫌疑人”。时至今日已经整整一年,也没有人还他们一个清白!
李秋菊、王文格等5位村民拿人格、甚至生命担保:我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依法合理的上访和举报!我们从未拿政府的一分钱!赵树强牵头制作的所谓的我们收款的“台帐”、以及田二民、白小良未在职就签字,属于名副其实的伪造证据、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作为镇委书记的赵树强是操纵这一冤案的罪魁祸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以赵树强为首的5名镇干部为了庇护恶人不惜代价诬告善良百姓,可见其居心和目的非常险恶,其行为根本不配做一名共产党员!依照《刑法》第243条规定、依照《共产党员处分条例》、依照《公务员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请求纪检监察部门对赵书强等人的诬告陷害、渎职等违纪行为从严查处;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赵书强等涉嫌犯有“渎职罪”“诬告陷害罪”的法律责任!
我们承诺:上诉举报内容属实;并愿承担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和控告人(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2020年11月26日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名举报安新县安州镇以及镇委书记赵树强不为人民服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虚构伪造事实、对举报人诬告陷害使其受到刑事处分,违反党纪国法、涉嫌犯有诬告陷害罪的事实。理由如下:
2014年春,我村原村支书张连海伙同其大舅哥李某,未经政府同意和审批,非法占地基本农田78亩建设楼房4栋,在没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等“五证”情况下,对外销售,牟取暴利,遭到大多数村民的强烈反对和举报。
2015年9月,安新县国土资源局下达(2015)01—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张连海及其大舅哥李某)退还占地、土地恢复原样、并处罚金92万余元。但是,安新县国土局对李某“只处不罚”,对于非法占地78亩的大案(依照《土地法》规定非法占地5亩就已涉嫌犯罪、可以判刑),既不移交公安机关,也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国土局的这个《处罚决定书》只是对村民的敷衍,对开发商李某相当于一张废纸。
非法占地者未受到法律制裁,而举报的数名村民却惨遭报复。举报人吕大仙、张小返家被人纵火,李秋菊家麦田二次被人为毁坏,林小池、王小哲、李会英家半夜被人扔石头砸窗砸门,邢彪遭多人殴打、经营的驾校被砸,村民家门口被人摆花圈,深更半夜遭到莫名电话的骚扰、威胁和恐吓。受害者多次报案,村民们对施暴者心知肚明,但是安新县公安局、派出所大多只出警却不给立案,致使违法犯罪者逍遥法外,愈加猖狂。
张连海及李某不仅非法占地搞地产开发,张连海还在任职期间违规发放宅基地,收取的宅基地款从不上交,全部中饱私囊,村集体土地成了张连海的摇钱树、提款机,全村被非法出让的宅基地大约有65亩——而且都是基本农田。
对于张连海的非法占地、以权谋私行为,多位村民多次联合上访举报和反映,但是安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总是敷衍推诿。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安州镇委镇政府不仅不维护村民权益、不解决村民们举报的问题,反而与黑恶势力勾结,无耻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赵书强操纵怂恿5名镇干部制作伪证、捏造事实,对举报人进行诬告陷害!他们伪造了一份李秋菊、王文格等5位村民“为了罢访、收取镇政府补助款”的台帐,作证签字的有李岩(时任镇人大主席)、田二民(时任主任科员)、张旭(女,时任镇组织委员)、刘彦斌(一般干部)、白小良(镇人大副主席)等5人,然后安州镇政府仅凭这份伪造的“台帐”到安新县公安局报案,安新县公安局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后又以“敲诈勒索罪”将李秋菊等5位村民刑事拘留,办案民警为邓某某!
殊不知,这份证明李秋菊等5人犯罪的“台帐”,存在着一个极大的漏洞:李岩等5个镇干部(证人、台帐的签字人)中,在李秋菊等5名村民“敲诈镇政府、收镇政府钱款”时,田二民、白小良还没有到安州镇政府工作!还没到安州镇政府工作、没有在场,怎能证明李秋菊等敲诈政府、并在那份台帐上签字?这不是明显的作伪证吗?
2019年11月21日,李秋菊等5位被刑拘的村民先后被办理取保候审,但是至今他们的身份仍然是涉嫌敲诈政府的“犯罪嫌疑人”。时至今日已经整整一年,也没有人还他们一个清白!
李秋菊、王文格等5位村民拿人格、甚至生命担保:我们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依法合理的上访和举报!我们从未拿政府的一分钱!赵树强牵头制作的所谓的我们收款的“台帐”、以及田二民、白小良未在职就签字,属于名副其实的伪造证据、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作为镇委书记的赵树强是操纵这一冤案的罪魁祸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以赵树强为首的5名镇干部为了庇护恶人不惜代价诬告善良百姓,可见其居心和目的非常险恶,其行为根本不配做一名共产党员!依照《刑法》第243条规定、依照《共产党员处分条例》、依照《公务员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请求纪检监察部门对赵书强等人的诬告陷害、渎职等违纪行为从严查处;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赵书强等涉嫌犯有“渎职罪”“诬告陷害罪”的法律责任!
我们承诺:上诉举报内容属实;并愿承担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和控告人(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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