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 |子长欠款公职人员主动还款,不然到单位约谈……子长“涉金融”案件的被执行人请主动还款……
子长市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涉金融”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通告
成效,扎实推进“双进”专项工作,严厉打击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加大对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治
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本院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本院申请执行但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涉金融”案件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相关金融机构履行还款义务或到子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交纳执行款项,积极配合执行。
二、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主动向子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报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且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本院将依法查控其财产及合法收入,一律发出限制消费令,对符合规定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公众号、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进行曝光。
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且不申报财产、不接受谈话询问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且有抗拒、妨碍执行行为的,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除采取上述措施外,本院将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调查约谈,对未在岗人员,依法由其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由单位协助执行,必要时将向其所在单位的上级机关或其所在辖区内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通报。
五、凡有义务协助调查和协助执行的单位或个人,拒绝协助或妨碍本院调查取证,并给被执行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除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外,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子长市人民法院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规避、妨碍、抗拒执行是不可取的,否则,必将在经济、信用、自由等方面付出更大代价。只有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才是正途。
子长市人民法院恳切希望社会各界民众积极举报或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本院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1-7556660
特此通告。
子长市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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