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政府部门故意隐瞒事实真相 导致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决策失误
重庆桦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桦锐公司”)从法院庭审了解,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故意隐瞒风景名胜区、江南自然保护区等事实真相,误导政府因脱贫攻坚心切,突出政绩的情况下,政府作出了错误决策,采用了招商引资误导桦锐公司斥巨资建设望天坪乡村旅游扶贫产业示范区项目,尔后又突然定为违法建筑,导致桦锐公司和当地村民造成了巨大损失。
既然国发[1982]136号文,批复项目区属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巫山府[2000]69号文确定项目区为县级江南自然保护区,渝府[2003]254号文确定项目区为市级江南自然保护区,明文规定了在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内搞项目建设是违法。
但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误导政府与桦锐公司签订招商引资投资协议。作为政府部门,对前述文件的知悉和理解程度相对于一般企业和个人较高,应理解和知道前述文件的重要性。但政府部门从未就前述三个文件采取足以让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示。望天坪项目建设过程中,政府及相关部门和领导也从未将前述文件精神和内容告知桦锐公司。法不溯及既往,同样的道理和原则,政府不能以历史性文件来作为判断项目建设合法性的标准。巫山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47号文明确将项目区打造为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市级示范点,要求县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并要求国土局按农村建设用地标准解决项目用地问题,将该项目区打造成巫山乡村旅游的又一张名片。巫山县委[2014]7号文将项目纳入县重点工程项目,要求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通力合作,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工作。自招商引进到建设初期,再到项目建成,再到建成后的社会实效,当地村民、乡人民政府、县委县府、重庆市县扶贫办、重庆市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及领导,从来都是对项目建设的肯定。
而且,部门一边签发责令停工通知,一边县委县府出具会议纪要和文件,给予项目建设政策保障,县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多次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工地视察指导,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施工中的困难问题,使项目顺利快速推进。
其行政行为错误的引导了项目建设。即或是望天坪乡村旅游扶贫产业项目是违法建筑,也是政府错误决策造成,其违法主体应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桦锐公司才是最大的无辜受害者。
综上所诉,桦锐公司负责人赵绪德是遵纪守法的扶贫攻坚带头人,听政府的话,叫上就上、叫停就停、叫拆也同意拆,只是要求政府对原始投资和停业的经营损失进行清算,无过分要求。
扶贫攻坚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和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必须给领导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不能误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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